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90日內,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并將年度報告正文登載于網站上,將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媒介上;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60日內,編制完成基金半年度報告,并將半年度報告正文登載在網站上,將半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媒介上;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,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,并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媒介上。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,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、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。